证券代码:002719 证券简称:麦趣尔 公告编号:2019-074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于2019年11月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新疆昌吉市麦趣尔总部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的大会会议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计33人,代表本次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4,391,641股,占公司本次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22.54%,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本次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09,120股,占本次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6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9人,代表本次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3,982,521股,约占本次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21.88%;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共31人,代表本次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4,239,641股,约占本次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2.3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1、审议《关于股东豁免履行承诺的议案》的议案
2、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376,9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其中:现场投票409,120股,网络投票13,967,861股。
反对14,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14,66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4,224,9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本次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其中:现场投票257,120股,网络投票13,967,861股。
反对14,6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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