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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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雪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雪阳先生于201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李雪阳先生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512-82278868
    
    传真:0512-82278868
    
    邮箱:admin@sgt21.com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2日附件:
    
    李雪阳,男,汉族,中国国籍,1992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职于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于2019年10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雪阳先生于2018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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