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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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荣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章威签署《股权收购协议》。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中兴评字(2019)第PA20017号),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5月31日,在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采用市场法评估得到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3,090,000.00元(以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在转让方林章威对标的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业绩承诺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交易双方同意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估值为196,000,000.00元。据此,公司拟以现金139,664,517.25元受让林章威所持标的公司22,897,000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1.26%)。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雪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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