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8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8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永德先生本次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关联担保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8次
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陈海权)
(郭新梅)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