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编号:临2019-053号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答辩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0月31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公司实际控制人许锡忠先生、第四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宗宣达)通知:许锡忠先生和海南宗宣达于近日收到北京
仲裁委员会关于(2019)京仲裁字第4279号仲裁案答辩通知,通知具体内
容如下:
申请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与海南宗宣达、许锡忠先生于2017
年1月18日签订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A
版)》、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协议(B版)》、于2017年1月18日签订的二份《保证合同》所引起的
争议向本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本会已根据上述合同项下的仲裁条款于
2019年8月30日予以受理。请自收到本答辩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会递交
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六份。
仲裁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仲裁双方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许锡忠
二、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融资本金人民币331,909,395.00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未支付的利息(按年化利率13%计算,
应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8月26日(含),
为人民币50,121,139.25);
3、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因未按期购回待购回融资本金而产
生的违约金(自2018年5月18日起,以未购回的融资本金为基数,按日0.05%
的利率计算,应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8
月26日(含),为人民币77,334,889.04元);
4、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待回购期间因被申请人一履约保障
比例低于预警或平仓线而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27,827,208.62元。
5、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
20万元;
以上五项仲裁请求暂计算至2019年8月26日(含),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87,392,631.91元;
6、裁决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上述第1、2、3、4、5项义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7、裁决申请人有权对被申请人一出质的其持有的湖北三峡新型建材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93)共计63,674,250股股票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上述第1、2、3、4、5项请求金额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8、裁决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三、仲裁申请的影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仲裁
程序中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海南宗宣达无限售流通股63,674,250股
及孳息,裁定轮候冻结许锡忠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7,387,072
股及孳息(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的临
2019—051、临2019—052号公告)。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与海南宗宣达、许锡忠先生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
均保持独立性,本次海南宗宣达所持股份被冻结及许锡忠先生所持股份被
轮候冻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但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
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