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药业: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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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20-003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简历请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颜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妥善解决公司所属第六中药厂土地问题的议案》。
    
    公司于2003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的资产置换方案,并于2003年7月29日与医药集团签署《资产置换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协议约定之一是将医药集团拥有的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青光村北14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置换进入本公司(即现第六中药厂所在地)。该资产置换事项已于2003年实施完毕,资产在协议双方财务上已互相确认,但由于历史原因该宗土地的权属名称变更尚未完成。
    
    为切实推进该宗土地的权属名称变更工作,经协议双方聘请地籍测绘核实确认,依据天津市北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津(2019)北辰区不动产权第 1045325 号),医药集团实际向本公司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1,088.9平方米,比协议多交付16,088.9平方米。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华夏金信评报字[2020]02 号),该宗土地使用权单价评估值为 420元/平方米,为此公司需向医药集团补充支付款项6,757,33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37%)。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医药集团补充支付该笔款项并与之签署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的补充协议。董事会责成公司管理层在该补充协议签署后尽快与天津市北辰区不动产管理部门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程序,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
    
    公司董事唐铁军、张平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0-005号)
    
    根据《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余红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2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72,803,076股减少至772,733,076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772,803,076 元减少至772,733,076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李立群、王迈、周鸿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0-006号)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需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公司董事李立群、王迈、周鸿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8日
    
    附件:
    
    李颜女士简历:女,1969年7月出生,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中药鉴定专业毕业,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92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天津中新药业乐仁堂制药厂技术干部、质量科副科长、厂长办公室副主任、国际医药交流部部长、企划部部长、厂长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历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管理部副部长、经济运行部部长;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任天津中新药业药品营销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协调部副部长;2009年10月至2012年7月,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历任天津太河制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1月,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任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天津乐敦中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任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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