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9-085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的通知,获悉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为实施减持计划经与质押券商沟通后,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同时减持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股份当时质押基本情况
(1)杨振华先生股份当时质押基本情况
序 股东 是否为第一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 当时质押占
号 名称 大股东及一 (股) 日期 到期日 质权人 其当时所持 用途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64,210,000 2017年 2019年 33.6509% 融资
5月23日 5月22日 中国银
19,890,000 2017年10 2019年10 河证券 10.4239% 融资
1 杨振华 是 月26日 月25日 股份有
14,030,000 限公司2017年2019年 7.3528%
11月7日 11月6日 融资
15,640,000 8.1965%
合计 -- 113,770,000 -- -- -- 59.6241% --
注1:杨振华先生当时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2019年6月10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上述113,770,000股中的7,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减持后所得金额范围内的资金进行扣划,用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款项。此次解除质押后质押股数为106,770,000股,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2)曹忻军先生股份当时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质押 本次质押
序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原质押 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号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日期 到期日 (延期后) 股份比例
动人
非第一大 海通证
1 曹忻军 股东,是 5,530,000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券股份 7.0607% 融资
一致行动 8月31日 8月30日 8月30日 有限公 需求
人 司
-- 合 计 -- 5,530,000 -- -- -- 7.0607% --
注2:曹忻军先生当时股份质押延期回购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曹忻军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分别于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31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5,530,000股中的2,000,000股、2,284,300股解除质押并减持。2019年6月13日,2,625,600股完成减持,剩余解除质押的1,658,700股于2019年7月4日通知办理补充质押。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2019年7月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3)陈洪顺先生股份当时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延期质押 质押 本次延期
序号 股东 一大股东 股数 质押开始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占其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日期 (延期后)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非第一大 海通证券
1 陈洪顺 股东,是 2,196,000 2017年 2019年 股份有限 3.6812% 融资
一致行动 6月8日 6月7日 公司 需求
人
-- 合 计 -- 2,196,000 -- -- 3.6812% --
注3:陈洪顺先生当时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陈洪顺先生因融资需求就上述质押股份中的 2,196,000 股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延期购回业务,延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6月7日。
陈洪顺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部分提前购回后,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2,196,000股中的3股解除质押。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4)王守言先生股份当时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当时质押
序号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 质权人 占其当时 用途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日期 到期日 所持股份
动人 比例
非第一大 11,430,948 2017年 2019年 海通证券 28.9006% 融资需求
1 王守言 股东,是 3月16日 4月16日 股份有限
一致行动 1,218,000 2017年 2018年 公司 3.0794% 个人融资
人 5月4日 5月4日
-- 合 计 -- 12,648,948 -- -- -- 31.98% --
注4:王守言先生当时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王守言先生因融资需求将质押股份中的11,430,948股再次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延期购回业务,延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4月16日。
王守言先生当时股份质押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解除质押及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王守言先生于2018年5月4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1,218,000股中的1,217,999股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延期购回业务,延期后的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5月3日;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1,218,000股中的1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王守言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部分提前购回后,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11,430,948股中的6股和上述1,217,999股中的2股解除质押。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杨振华先生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杨振华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2019年10月29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上述106,770,000股中的
10,458,600股解除质押并减持后所得金额范围内的资金进行扣划,用于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款项。
(2)曹忻军先生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曹忻军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经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于2019年9月24日将上述于2019年7月4日补充质押的1,658,700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2019年9月25日减持。
(3)陈洪顺先生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陈洪顺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部分提前购回后,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2,195,997股中的1股解除质押。
(4)王守言先生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王守言先生因其部分质押融资到期,部分提前购回后,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11,430,942股中的3股解除质押。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杨振华先生、曹忻军先生、陈洪顺先生、王守言先生累计质押及司法冻结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累计质押股 占公司总 累计质押占其 司法冻结股 占公司总 司法冻结
名称 (股) 股本比例 数(股) 股本比例 所持股份比例 数(股) 股本比例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杨振华 173,353,484 12.08% 96,311,400 6.71% 55.56% 173,353,464 12.08% 100.00%
曹忻军 74,036,800 5.16% 13,645,689 0.95% 18.43% 74,036,770 5.16% 100.00%
陈洪顺 55,881,650 3.89% 2,195,996 0.15% 3.93% 55,627,310 3.88% 99.54%
王守言 38,527,589 2.68% 22,648,019 1.58% 58.78% 35,944,026 2.50% 93.29%
合 计 341,799,523 23.81% 134,801,104 9.39% 39.44% 338,961,570 23.62% 99.17%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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