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9-14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金贵债”无法按时兑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贵”或“公司”)于2014年11月发行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金贵债”或“本期债券”)将于2019年11月3日到期,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4金贵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债券代码:112231
3、发行总额:7亿元
4、票面金额:100元
5、发行价格: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7.05%,经存续期第3年末上调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7.55%。
9、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11月3日。
10、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4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2日。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违约金的相关标准: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以及按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浮30%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
1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17年11月3日,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完毕,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148,021张,剩余债券数量为6,851,979张。
15、信用评级情况: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时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AA,目前主体及债项评级均为B-。
16、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18、上市时间和地点:2014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1月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金贵债”公司债券持有人。
三、本期债券兑付方案
因本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按期全额兑付“14金贵债”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本金及利息,公司会积极与债权人联系并筹措资金,争取尽早完成本金及债券利息的展期支付。
四、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
邮编:423000
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735-2856812
传真:0735-2856812
五、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冉洲舟、王天琦
联系电话:0755-23976129、0755-23976763、
传真:0755-23970129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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