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10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9年10月30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吴丽艳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经各位与会监事推选,选举吴丽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原《公司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一并进行完善和修订,形成适用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0月31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