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非执行董事孟军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并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张武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团”)于2019年10月30日在河北燕郊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非执行董事孟军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并书面委托非执行董事张武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齐美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邬汉明先生、程新生先生、赵璧先生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吴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按规定进行披露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2019年10月31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请见2019年10月31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7-2019年框架协议中2019年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16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7-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一直关注现有框架协议项下持续关联交易的历史交易金额。由于国内外有利市场环境以及2018年及2019年油价回升导致交易量增长,预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服务的年度上限人民币23,095百万元可能将被超越。为保障生产经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拟就本集团与中国海油集团之间自2017年1月1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安排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将2019年度油田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由人民币23,095百万元提高至人民币25,917百万元,同时在原有定价原则基础上,油田服务价格按国际市场平均价格作适当调整后确定。补充协议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要求,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回避表决,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表决。根据监管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补充协议及日常关联交易之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有关安排提呈股东大会表决。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请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关于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金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油所签的 2017-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年底到期。按证券监管要求,公司需在到期之前同中国海油签订新的为期三年(2020-2022年)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称“该协议”),该协议及公司拟定的未来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上限将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相关要求,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回避表决,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表决。根据监管规则,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征得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该协议及日常关联交易之条款公平合理,并相信该协议及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本公司与中国海油签订2020-2022年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并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安排提呈股东大会表决。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议案详情请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发布的《中海油服2020-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COSL Middle East FZE美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COSL Middle East FZE作为借款人向银行办理4亿美元循环贷款,并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本次循环贷款担保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美元循环贷款及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贷款银行、确定利率、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贷款展期及其担保等)。
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境外子公司2020年发行美元债券的议案。
同意由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人在2020年发行不超过8亿美元的境外美元债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发债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本次发行美元债券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美元债券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债券期限,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作为债券发行人发行的不超过8亿美元的境外美元债券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本次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本次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担保对象、担保具体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须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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