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08 证券简称:无锡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1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在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1208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辉主持,会议应到15人,实到13人,授权委托2人。董事马海疆因事请假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邵乐平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庆因事请假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怀明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无锡市兴达尼龙有限公司因质押本行股份数量超过其持有本行股份数量的50%,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其派驻董事殷新中无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1.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2.关于变更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经与金融租赁公司其他发起人股东协商一致,拟对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各发起人股东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
发起人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比例(%)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80 60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 25
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 1.20 15
合计 8.00 100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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