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中孚 公告编号:临2019-08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巩义市燃气有限公司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申请的2.8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84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广东新供销天恒控股有限公司在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的 1.8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85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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