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名,董事藤井郭行和池田行广先生因境外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朱志荣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严丰慕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有关规定,严丰慕先生已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朱志荣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等信息,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有关《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1508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于2014年9月24日签订的《柯树浩、柯昕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十三、禁止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1.在受让方取得标的股权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期间及之后的20年内,出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从事或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的、有竞争关系的、存在主要上下游供应关系的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和业务”条款,变更为:“十三、禁止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1.在受让方取得标的股权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期间及之后的20年内,出让方均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从事或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的、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和业务”。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有关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其它条款均不变。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5日、201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临)2014-037、(临)2014-039、(临)2014-04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0月30日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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