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 振华重工 振华B股 编号:临2019-017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重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书面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GPO公司第三、第四艘半潜船舶融资方案的议案》
Greenland Heavylift(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GPO”)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持股的子公司,股权占比为50%,另一股东为Greenland Heavylift HoldingsLimited,股权占比为50%。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GPO接收在台湾国际造船厂(以下简称“台船”)订购的第三、第四艘六万五千吨半潜船。
台船同意GPO自第三艘、第四艘半潜船交船之日起分别延期12个月支付第三艘船舶建造款2,800万美元及第四艘船舶建造款3,000万美元。GPO向台船提供5,800万美元的履约保函。振华重工按持有GPO的股权比例,分别在第三艘、第四艘半潜船舶交付前向台船提供1,400万美元和1,500万美元的履约保函。
GPO下属两家SPV公司——GPO Sapphire Limted和GPO EmeraldLimted拟以固定资产(第三、第四艘半潜船)为租赁物,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成立的SPV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
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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