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思茅基地苗木、林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附属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的审查、核对,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尚志强 周洁敏 纳超洪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