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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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9-134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报告》。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或“发行人”)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祥鹏航空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祥鹏航空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祥鹏航空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㈠发行主体: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㈡票面金额、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祥鹏航空董事会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临时公告
    
    ㈢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发行期限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祥鹏航空董事会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㈣发行利率: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祥鹏航空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记复利;
    
    ㈤发行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㈥发行方式:本次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名;
    
    ㈦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㈧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债券发行工作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祥鹏航空董事会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㈠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和流通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和流通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㈡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
    
    ㈢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㈣设立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本息偿付;
    
    临时公告
    
    ㈤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㈥全权负责办理与债券注册、发行及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㈦当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可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做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承销费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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