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7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科技”)通过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竞得的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已于2019年10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5%。对此,我部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康南科技所持你公司股份的股票状态,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轮候冻结等情形;
2.进一步补充披露康南科技收购你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详细说明自有资金的比例以及最终来源,涉及自筹资金的,请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融资方式、融出方名称、金额、融资成本、期限、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
划,是否附带其他义务等。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0月31日
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7号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科技”)通过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竞得的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已于2019年10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5%。对此,我部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康南科技所持你公司股份的股票状态,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轮候冻结等情形;
2.进一步补充披露康南科技收购你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详细说明自有资金的比例以及最终来源,涉及自筹资金的,请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融资方式、融出方名称、金额、融资成本、期限、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
划,是否附带其他义务等。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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