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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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9-069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1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根据财会[2019]16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效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三)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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