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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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史万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史万福先生确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史万福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后,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2、史万福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后,史万福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史万福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马红菊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马红菊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马红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三、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史家宝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史家宝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史家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夏敏仁 李宏伟 王 超
    
    201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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