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9-10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62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及时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说明》及相关公告。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须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的备案程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及战略投资的备案程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或备案及最终获得核准或备案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审批或备案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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