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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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02 证券简称:宝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通知书》(2019)青01破4号之三。西宁中院根据债权人格尔木森海化工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10月16日裁定受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盐湖镁业清算组担任盐湖镁业管理人。
    
    通知书要求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情况
    
    盐湖镁业为我公司客户,成立于2004年3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710565823J;注册资本:895,252.427184 万;经营范围:金属镁、纯碱、氯化钙、聚氯乙烯、聚丙烯、焦炭、焦粉、石灰、氯化钠、氯化镁、氧化镁、氢氧化镁、镁系列产品、硫酸钙、镁渣、电石渣铁、次氯酸钠、复用水(再生水)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焦油、硫磺、粗苯、液氨、氢氧化钾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
    
    截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盐湖镁业仍欠公司设备款和保证金共计28,544,653.05元,公司对该笔债务已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3,777,032.08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债务人盐湖镁业的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开展与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如公司对盐湖镁业的债权因其破产重整事项不能全部收回或收回比例不高,公司当期利润将受到相应影响。
    
    目前,盐湖镁业破产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因此破产重整事项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无法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盐湖镁业的重整情况对应收款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单独测试并计提减值损失。
    
    公司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并密切关注盐湖镁业的重整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公司权益。
    
    三、备查文件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19)青01破4号之三
    
    特此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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