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20-027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2 月 17 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2 月 13 日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
天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
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盟科
技”)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子公司的发展及经营,另中盟科技控股
股东西藏大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盟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海东及配偶郭
九红,深圳市再鼎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中盟
科技控股股东西藏大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盟科技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吴海东
先生承诺为贵司对中盟科技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金额
较小,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议案审议程
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向华夏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中盟科技向华夏银行申请办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期限 1 年,东方网力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并签署相关保证协议,公司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披义务。
公司换届完成后,公司董事邹洋先生现任中盟科技董事,中盟科技成为公司
关联方,需对上述担保进行追溯,并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补充审议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是财务风险可控的体现,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没有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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