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关于“16广联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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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10 股票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19-059
    
    债券代码:112481 债券简称:16广联01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广联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暨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公司决定不对票面利率进行调整,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3.97%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申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若投资者在回售登记期内未做申报,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公司关于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的决定。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
    
    4、回售登记期: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限交易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11月22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本次回售等同于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持有的“16广联01”。截至本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19年10月25日),“16广联01”的收盘价为99.92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根据《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6广联01”,债券代码:112481)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广联01。
    
    3、债券代码:112481。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97%。
    
    8、起息日:2016年11月22日。
    
    9、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1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22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本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公司关于是否调整其票面利率的决定。
    
    13、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担保。
    
    1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为3.97%,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选择不对票面利率进行调整,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3.97%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全部回售、部分回售或不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持有的“16广联01”。截至2019年10月25日,“16广联01”的收盘价为99.92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登记期: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限交易日)。
    
    4、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张(即面值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申报登记期内)。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19年11月22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11月2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11月22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利息,利率为3.97%。每10张面值人民币1,000元的“16广联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7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31.7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7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6广联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登记的债券,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六、关于本期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3号楼
    
    联系人:李树剑、常帆
    
    联系电话:010-56403000
    
    传真:010-56403335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王喆
    
    联系电话:010-85142899
    
    传真:010-85142828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900
    
    特此公告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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