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中
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中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8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采用向社
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75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91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571.25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等费
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86.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5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
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1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1 新型智能包装机械产业化项目 36,210.00
2 新型瓶装无菌灌装设备产业化项目 16,466.00
3 研发技术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 5,810.00
4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8,000.00
合计 66,486.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38,127.19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5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余额
为 26,9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97.41 万元。 1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2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6
个月。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二期
工程主体建筑已结顶,正在进行水电等配套施工。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
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1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
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公
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
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和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6,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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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同
时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中亚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以下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一
严鹏举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2 月 17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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