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07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1名,11名董事参加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平、吴连成、周博潇、谷清海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关联方
委托贷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建平、吴连成、周博潇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董事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2020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关于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的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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