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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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1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通知,联众新能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具体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初始交易日期:2020年2月12日
    
    质押股份数量:35,230,000股
    
    质押期限:2020年2月12日-2021年2月8日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4%;
    
    2、质押股份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3、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35,636,735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股份总数54%。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460,254,672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其持股比例37.2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0.11%。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联众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经营收入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根据上述股份的交易协议,该笔质押设有警戒线(160%)、平仓线(140%)。连续三个交易日日终,按照收盘价计算的履约保障比例等于或低于警戒线时,甲方(联众新能源)须完成提前购回或补充抵押或采取其他履约保障措施,使补仓后的履约保障比例高于160%;当履约保障例低于或等于平仓线,乙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质押的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若引发以上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三、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质押完成,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625,597,193股(含联众新能-国泰君安-19联众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04%;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460,254,672股(均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的质押),占联众新能源和联美集团合计持有股份的28.31%,占公司总股本的20.11%。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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