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地矿 公告编号:2020-012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9:15至2020年2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1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宝才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20人,代表股份168,098,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00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1人,代表股份85,35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人,代表股份82,741,4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94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27,285,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03%。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张宝才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60,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3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03,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692%。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尤加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刘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5%。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选举孔令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4%。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选举毕方庆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伏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4%。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李兰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883,097,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9.05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526,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53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单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756,8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7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00,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90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32,757,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5,401,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94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董健、张文婷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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