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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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0-00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下午2:30在上海浦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提名於树立、王雷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名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继续给外部监事发放年度津贴的议案》
    
    会议同意自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之日起,继续给每位外部监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发放津贴,金额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2月15日
    
    监事会决议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於树立先生,72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现退休,曾任宁波华翔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航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汽车空调器厂副厂长。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雷先生,38岁,硕士学历,CPA,本公司内审部部长,曾任职苹果采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经理,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到其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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