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在审查提名程序、查阅相关董事候选人简历、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并与相关候选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地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任免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签字转下页)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宁波华翔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红军、杨少杰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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