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选举梁凌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程序合法合规。
2、梁凌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3、梁凌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九届三十一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田秋生 唐清泉
吴向能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