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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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12639 债券简称:18天齐0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66,股票简称:天齐锂业)于2020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电话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境内的张家港基地、射洪基地、重庆基地生产正常,和管理总部严格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积极防控,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情形发生。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由于受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以及海外税务事项等多重因素影响,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00万元至-38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综合考虑到公司严重缺乏海外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团队,项目调试方案论证不充分以及新设备、新工艺技术需不断优化调整等多重因素,导致公司预计的投资目标还未实现。因此,结合当前的财务资金状况,公司决定调整一期氢氧化锂项目的调试进度安排和项目目标,放缓项目节奏。
    
    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355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拆借给公司。
    
    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9年以来,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降负债、减成本工作。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论证各类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出售资产、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的可行性并努力推进,积极拓展各类融资渠道,以确保到期债务的偿付。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和补充说明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2月3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000万元至-38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计情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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