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浙江向日葵聚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向日光电新能源研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之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该事项进行了了解。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交易价款的剩余部分支付期限相应顺延,系由客观原因导致,具有合理性,符合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王永乐
    
    2020年2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刘国华
    
    2020年2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沈福鑫
    
    2020年2月1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向日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