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原董事长俞国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一职,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俞国平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后,仍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司已及时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补选新任董事长的相关工作,本次董事会补选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审阅董事汤兴良先生的任职履历等材料,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工作绩效具备了担任董事长职务所必备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补选汤兴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2019年度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的议案
本次2019年度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涉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重新审核评估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我们同意本次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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