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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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0-013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12日,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公司目前股东持股及最新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无锡苏新产业优化调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联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资产”),实际控制人将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大股东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联信资产合计持有公司21.29%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杨小明先生持有公司16.37%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杭州秦商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27%的股份,第四大股东俞国平先生持有公司6.77%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公司44.30%的股份。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1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103)。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8)。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9名成员,其中,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联信资产共推荐并当选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来看,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1.29%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持股比例已超出第二大股东近5个百分点。从董事会构成情况来看,公司目前共有9名董事,其中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推荐并当选5名董事,能够通过其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
    
    综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苏新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锡市国资委。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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