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6%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6%暨回购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2月1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17,3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12 %,最高成交价为1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1,854,300.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692,36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缆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