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光明先生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王光明先生减持时间届满未减持及下期减持计划的公告》,持有公司股份7,38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556%,总股本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注册资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上的回购股份数量5,499,800股之后计算,为173,450,750股,下同)的股东王光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80万股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收到王光明先生的书面告知函,截至2020年2月11日,王光明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现公司将其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王光明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王光明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王光明先生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王光明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称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数量 7,381,400 4.2556% 7,381,400 4.25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0 0 0 0
王光明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7,381,400 4.2556% 7,381,400 4.2556%
注:王光明先生自2019年11月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一职,
故其股份自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全额锁定。
二、相关情况说明
1、王光明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光明先生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到期,王光明先生的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
3、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王光明先生的减持计划已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其在减持计划时间内未减持的行为,系根据其资金需求、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等而自行作出的判断,与公司股份回购事项无关联关系。
4、王光明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王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但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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