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7金洲01 债券代码:1125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该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洲慈航”或“发行人”)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2020年1月4日,公司发布编号为2020-005的《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拟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公司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根据《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相关程序,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时监事会也同意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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