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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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0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57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1.17元/股。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和邱鲁闽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鉴于户航、戴箎、江骏等20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同意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0,000股,回购价格为5.57元/股,公司应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为1,782,400元;鉴于艾鑫、陈大涛、户航等50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890,000份。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和邱鲁闽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的核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此项议题进行了讨论和表决。董事朱华先生、胡环宇先生、王东先生、王洪深先生和邱鲁闽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5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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