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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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此次选举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核实了被聘任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对此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公司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及总经理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被聘任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经充分了解上述人员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独立董事范自力先生、刘兴祥先生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公司补选叶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意补选周东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聘任周东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段宏女士对本次会议的议案投弃权票,理由如下:
    
    经充分了解叶鹏先生和周东来先生的个人履历、相关资料及和简历,本人认为二人担任公司高层年限较短、工作经历相对单一,公司正处于债务重组的关键时期,需要管理层齐心协力、群策群力,更加需要管理经验和重组经验丰富的人员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发挥关键作用,因此本人对叶鹏先生是否有能力胜任公司董事长以及周东来先生是否有能力胜任公司总经理一职无法判断。
    
    独立董事:范自力、段宏、刘兴祥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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