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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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0-01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发行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四)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偿还有息债务本息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九)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一)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二)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24个月之日止。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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