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9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2月14日下午,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紧急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天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2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代表张天赐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88人调整为8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3.04万股调整为117.54万股。
因此,同意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除《激励计划》中确定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授予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2月14日为授予日,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117.5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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