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2月14日下午,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紧急召开。本次会议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一鸣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6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8人调整为83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3.04万股调整为117.54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师晨光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0年2月14日为授予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83名激励对象117.5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师晨光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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