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9-10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
对公司当前及前期的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等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同时,
随着公司医疗器械流通版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医疗
器械流通版块的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国内医疗机构或大型商业体检机构,此类客
户普遍为境内事业单位或上市公司,信用优良,账款回收难度小,坏账风险低,
公司拟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根据财
会〔2019〕6 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
影响,变更内容如下: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账款”。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账款”。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账务调整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2019
年 6 月 30 金额为 21,061,992.49 元、233,830,429.67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
额为 21,258,919.53 元、222,921,842.18 元。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2019
年 6 月 30 日金额为 48,924,364.76 元、131,684,393.91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为 69,407,416.68 元、128,079,233.93 元。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前的会计估计情况
1.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各应收款项科目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a、应收账款:单项金额 200 万元以上,或超过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的非
关联方应收款项。
b、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 50 万元以上,或超过其他应收款余额 10%以上的
非关联方应收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
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将其按照账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确定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及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确定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以与债务人是否为关联关系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无法收回
部分或全部款项的,通常不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外
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款项,除单项计提的关联方款项外,经账龄分析
后按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后按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2)账龄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00 5.00
一至两年(含两年) 20.00 20.00
两至三年(含三年) 50.00 50.00
三年以上 100.00 100.00
1.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
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公司单独
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款项一般为特定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将其按照账龄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情况
2.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余额为 5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
款,或超过应收账款余额 10%以上的非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为 100 万元以上的
其他应收款,或超过其他应收款余额 10%以上的非关联方应收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时,公司对该部分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2 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组合:对于应收关联方款项,根据与其信用风险
特征类似的应收款的历史损失率,报告期内该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为 0%。
应收款项客户性质组合:公司对于除公司内子公司组合外的应收账款组合,
按客户类型将应收款项分为医院机构(含医联体)及体检机构、经销商及其他两
个组别,按组别计提坏账准备。
A 组:对医院机构(含医联体)及体检机构的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违约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1%
1-2 年(含 2 年) 3%
2-3 年(含 3 年) 1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70%
5 年以上 100%
B 组:经销商及其他客户的的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违约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3%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对于其他应收款,除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及集团内子公司组合外,其他应收款
按照如下表格确定预期违约损失率:
账龄 其他应收款预期违约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20%
2-3 年(含 3 年) 50%
3 年以上 100%
应收票据组合:对于应收票据,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根据预期损
失率,报告期内该组合计提坏账的比例为 0%。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应收款项的预
期损失率确定。
2.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
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
的应收款项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于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中逾期且催收
不还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对该部分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3、会计估计变更实施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4、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
整,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假设公司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以公司 2019 年的半年度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增加 2019 年半年度公
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435.79 万元,同时增加 2019 年半年度公
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 435.79 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
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有利于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附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