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公告编号:2019-07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
时公告 2019-021、2019-023 和 2019-035)。现将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
城福建”)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以下简称“厦门
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签署《项目借款合同》等文件,名城福建向厦
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 3 亿元,用于归还股东借款,期
限为 36 个月。为保证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公司作为保
证人,同意承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名城福建作为抵押人,以其
名下持有部分房产及房产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决策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
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全部用于公
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
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 17.059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04%。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对合作项目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729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项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