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腾股份”或“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2017 年 5 月 2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
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
制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以及对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要求进行编制,并按
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执行。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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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
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6、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①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②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 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
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
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
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
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如为损失,以“-” 号填列。
③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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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
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
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此次变更
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实质性影
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
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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