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8-01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1月30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山东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
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
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增资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亚洲开发银行以3000万美元的金额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金丰农业
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农服”)增资,公司及金丰农服承担与《增资认
购协议》项下的相关义务,包括授予亚洲开发银行出售权,并授权董事长万连步
先生在适时签署相关协议,这是根据控股子公司金丰农服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有
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丰公社”)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丰公社履行
其在与亚洲开发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保证,并授权董事长万
连步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协议,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
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COMPO GmbH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COMPO GmbH在德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
特蒙德分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万欧元的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
COMPO GmbH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和
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