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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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8-00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

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

2017 年 8 月 21 日,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本钢板

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476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39,371,534

股新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以及公司《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

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七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议案,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

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本溪新华支行设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

项帐户尚未使用。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为加强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帐户,注销原开设于中国农业

银行本溪新华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大连银行第一中

心支行营业部重新开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募集资

金专项帐户不变。

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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