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华悦邦:公司章程修正案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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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18 年 1 月 26 日,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草案)(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生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报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登记备案之日起实施。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拟修订内容

第二条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 第二条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 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 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 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持有《企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持有《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110105669072639R。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2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币普通股【】股,于【】年【】 普通股 13,577,200 股,于 2018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年 1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板上市。 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5,430.87 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

的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件 的经营范围:销售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 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

电、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通讯 电、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通讯

器材维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 器材维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

机系统服务。(最终以公司登记 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机关核定的范围为准)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5,430.87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 第四十九条 监事会或股东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 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

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 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低于 10%。 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前,召

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

知包括以下内容: 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

会议期限; 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和提案; 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公司的股东; 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 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

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

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 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除下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 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二)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

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 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

业人士。 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 业人士。

当在下任董事添补因辞职产生的 在上述情形下,辞职报告应

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 当在下任董事添补因辞职产生的

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按 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应当按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

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年度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在每

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财务会计 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

报告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 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

规定进行编制。 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

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

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

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

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

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股票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指定

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指定中国 巨潮资讯网

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www.cninfo.com.cn)及其他中

报刊和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

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

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 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

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 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规

定的报刊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债权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应的担保。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分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分

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出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 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

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报刊上公告。 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公告。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需要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需要

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 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 人,并于 3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

七十七条规定的报刊上公告。债 七十七条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 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

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 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

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应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应

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当自成立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 6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 人,并于 60 日内在本章程第一百

七十七条规定的报刊上公告。债 七十七条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 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向清算组

权。 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

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

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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