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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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

于2018年1月15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8年1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经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晨晖”)签订《晨晖朗姿中韩消费升级互联网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晨晖朗姿中韩消费升级互

联网基金(有限合伙)(现正式名为: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韩基金”),对消费升级、TMT 相关产业和领域进行投资。

经本次董事会认真审议,为匹配公司现阶段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对

中韩基金的投资额调整为不超过 5,500 万元,并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江苏中韩晨晖

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

为了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机制,增加中高层管理人员

及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有效地将

公司发展与员工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安居乐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4年的有效期内,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总计

不超过2,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本次借

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借款对象不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

名员工借款额不超过年度总额的10%。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董意见详

细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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