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
于2018年1月15日以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18年1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
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经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宁波晨晖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宁波晨晖”)签订《晨晖朗姿中韩消费升级互联网基金有限合伙协议》,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晨晖朗姿中韩消费升级互
联网基金(有限合伙)(现正式名为: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中韩基金”),对消费升级、TMT 相关产业和领域进行投资。
经本次董事会认真审议,为匹配公司现阶段战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对
中韩基金的投资额调整为不超过 5,500 万元,并签订相关协议。
本次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江苏中韩晨晖
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的议案》
为了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机制,增加中高层管理人员
及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归属感,有效地将
公司发展与员工利益有机结合,实现安居乐业,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自本决议生效之日起4年的有效期内,每年不超过500万元、总计
不超过2,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无息借款支持。本次借
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借款对象不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
名员工借款额不超过年度总额的10%。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为员工提供无息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董意见详
细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中韩晨晖朗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