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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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吴冠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58,593,010 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16.16%)的股东吴冠江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96,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

2018 年 1 月 25 日,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吴冠江先生的《股东减持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吴冠江先生本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197,593,01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5%,其一致行动人刘铁鹰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61,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3.81%,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258,593,010,约占公司总股份的 16.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产管理及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份(包括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部分)、二级市场采用竞价交易增持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 96,000,000,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 6%。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此减持期间公司另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

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

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基本面没有发生变化,本次减持不会对

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

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在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吴冠江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

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及减持数量,具体

减持数量公司将以后续收到的股东减持告知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吴冠江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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